01先说结论
三句话,先把两件事分开:
电价有区间,比例没有
结算是分一块既定的蛋糕——区间宽度由 LCOE 与可避免成本决定,谈的是怎么切。绿电比例是装机与曲线决定的物理量,谈不出弹性,只能靠加装机、加储能或放宽口径来改。
折扣挂钩看着公平,实则最偏
“按用户电价打八折”把市场风险全给了发电方,而发电方的成本是刚性的。市场电价跌 20%,发电方 IRR 可能掉 3 个点以上。固定电价加调整机制,反而更适合长周期。
“比例”必须写清口径
年度电量匹配与逐时匹配,同一个 80% 的成本能差两到三倍。合同里只写“绿电比例不低于 80%”而不写口径与结算周期,是最常见也最贵的漏洞。
电价谈完,双方都觉得自己赢了——发电方拿到了高于 LCOE 的价格,用电方拿到了低于原购电价的成本,这是分蛋糕的典型结果。但接下来用电方说“我要 90% 绿电”,这句话可能要求发电方把装机扩到 3 倍,或者配 4 小时的储能。这笔钱不在刚才那块蛋糕里,是新增的。所以顺序必须是:先确认绿电比例的口径与所需投资,再谈电价;反过来谈,电价谈完了才发现比例做不到,只能降价收场,或者悄悄改口径。
02谈判区间的两端怎么定
结算电价的谈判区间由两条线夹出来:下沿是发电方的底线,上沿是用电方的可接受上限。
下沿:发电方的最低可接受电价。它不是 LCOE,而是“满足最低收益要求”的电价。LCOE 对应的是全投资 IRR 等于折现率的临界点,实际项目通常要求资本金 IRR 8%—12%,对应电价要高于 LCOE 几个点。按前面的算例(投资 6 亿元、年发电 3.0 亿 kWh):电价每提高 0.01 元/kWh,年收入增加 300 万元,全投资 IRR 提高约 0.5 个百分点。LCOE 0.22 对应 IRR 8%,要 IRR 10% 就得到 0.26 元/kWh。
上沿:用电方的可接受上限。它不是“原购电价”,而是“原购电价减去通道成本”。因为直连的发电侧电价之上,还要叠加线损、过网费、基金附加。上沿 = 原综合购电价 − 通道成本。算例里 0.55 − 0.0817 = 0.468 元/kWh。
| 边界 | 算法 | 数值 | 怎么来的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电方下沿 | LCOE + 收益要求 | 0.26 元/kWh | 要求全投资 IRR 10% |
| 用电方上沿 | 原购电价 − 通道成本 | 0.468 元/kWh | 到户成本不高于原 0.55 |
| 区间宽度 | 上沿 − 下沿 | 0.208 元/kWh | 年蛋糕 6 249 万元 |
| 若要求节省 10% | 上沿相应下移 | 0.413 元/kWh | 区间收窄到 0.153 |
这张表有一个很实用的用法:谈判前把两条线都算出来,写在纸上。如果下沿高于上沿,这个项目根本不该谈——不是价格问题,是经济性不成立,任何“再让一点”都是让一方亏损。实践中这种情况不少,尤其是过网费高、线损大、原购电价又不高的项目。
用电方口中的“我们电价 0.65 元”,往往是分时电价的尖峰价,或者是含基本电费的加权平均,与实际可避免成本不是一回事。直连替代的是电度电费部分,而基本电费(按容量或需量)在直连后通常仍要缴——除非变压器容量一并退出。把那部分减掉,可避免成本常常比对方说的低 0.06—0.12 元/kWh。这一项没核准,上沿就是虚的。
03三种定价机制,风险给了谁
区间定好了,接下来是选机制。常见三种,风险分配差别很大:
| 机制 | 怎么定 | 风险分配 | 适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固定电价 | 约定一个数,多年不变(可含调价公式) | 发电方担出力风险;用电方担市场价格风险 | 长期协议,双方都想要确定性 |
| 折扣挂钩 | 按用户侧电价 × 折扣率 | 发电方同时担市场与出力风险 | 短周期,或用电方强势 |
| 价差分成 | 以可避免成本为锚,节省额按比例分 | 双方共担市场风险;发电方仍担出力风险 | 电价波动大、双方都想共享涨跌 |
第二行值得展开。折扣挂钩在直觉上最“公平”——电价涨了发电方也多拿,跌了一起少拿。但发电方的成本结构不支持这种对称。一个风电项目,折旧与运维占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八成以上,这部分是固定的;收入端却随市场浮动。用算例说明:
| 情形 | 用户侧电价 | 按 0.62 折结算 | 发电方 IRR |
|---|---|---|---|
| 签约时 | 0.55 | 0.341 | 约 14% |
| 市场电价跌 20% | 0.44 | 0.273 | 约 10.5% |
| 市场电价跌 35% | 0.358 | 0.222 | 约 8%(临界) |
市场电价跌 35%,发电方就跌到 LCOE 附近——而折旧一分没少。这就是折扣挂钩的真实风险:它把发电方变成了一个没有成本弹性的浮动收益资产。如果非要用这种机制,至少加一条保底价(不低于 0.26 元/kWh),把下沿锁住。
第三行的价差分成是折中方案。写法是:以“用户可避免成本”为锚,实际节省额按约定比例分。算例里可避免成本 0.55、通道成本 0.0817,若发电侧结算 0.33,则到户 0.4117、节省 0.1383;按用户 60%、发电方 40% 分,用电方实付 0.467、发电方实收 0.385。这个机制的好处是:市场电价涨,双方都多得;跌,双方都少得。而发电方的固定成本由保底条款覆盖。
04绿电比例是物理决定的
“绿电比例 80%”这句话,取决于三个数:装机容量、电源出力曲线、用户负荷曲线。前两个定了发电量,第三个定了能消纳多少。它不是谈判项,是计算结果。
注意分子是“消纳的”,不是“发出的”。多发出来的电如果送不出去、用户用不掉,既不算绿电也不产生收入。
所以提高绿电比例只有四条路,没有第五条:
| 路径 | 代价 | 上限 | 副作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加装机 | 线性增加投资 | 受限于余电能否送出 | 余电比例上升,收益被摊薄 |
| 配储能 | 0.19 元/kWh 左右 | 只能搬时段,不能造电量 | 循环次数不足时度电成本更高 |
| 调负荷 | 几乎零成本 | 受生产工艺约束 | 需用电方配合,可执行性差 |
| 放宽口径 | 零成本 | 受认证方接受度约束 | 可能不被客户或核查方认可 |
第三行常被忽略,但它性价比最高。把可转移的负荷(制冷、充电、电解、破碎、水泵)挪到发电高峰时段,绿电比例能提高 5—15 个百分点,投资几乎为零。代价是需要用电方改生产排程——这不是技术问题,是管理问题。在方案阶段就该问一句“哪些负荷可以挪”,而不是默认负荷曲线不可动。
第四行要小心。放宽口径在技术上完全可行(比如从逐时改成按年),但认证方未必接受。如果用户要这个数是给出口客户或核查机构看的,口径由对方定,不由双方谈。先问清“这个 80% 是给谁看的”,再决定走哪条路。
05按年还是逐时:成本差两三倍
“80% 绿电”在三种口径下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。这是整篇里最该写进合同的一条:
| 口径 | 怎么核 | 实现难度 | 投资倍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年度电量匹配 | 全年直连电量 ÷ 全年用电量 | 低,只需总量对得上 | 1.0(基准) |
| 月度匹配 | 逐月对账,月度不达标可用年度结余冲抵 | 中,需一定储能或负荷调节 | 1.2—1.5 |
| 逐时匹配 | 每小时(或 15 分钟)直连电量 ≥ 用电量 × 比例 | 高,需大量储能或极高装机冗余 | 2.5—3.5 |
为什么逐时匹配这么贵:风电、光伏的出力在一天内剧烈波动,而负荷相对平稳。年度匹配只要“全年总量够”,逐时匹配要求“每个小时都够”——这意味着装机必须按最差时段配,而最差时段的出力可能只有平均值的 10%。多出来的装机在好时段全部变成余电,还得处理。
所以合同里必须写清四件事,缺一件就会在结算时吵架:
| 条款 | 模糊写法(会吵架) | 清晰写法 |
|---|---|---|
| 匹配口径 | “绿电比例不低于 80%” | “按自然年结算,年度直连电量 ÷ 年度用电量 ≥ 80%” |
| 未达标怎么办 | “双方协商解决” | “差额部分按绿证或绿电交易补足,成本由 X 方承担” |
| 超出怎么办 | 不写 | “超出部分按上网电价结算 / 结转次年” |
| 环境权益归属 | 不写 | “直连电量对应的绿证归用电方所有” |
第四行最容易被忽略,也最贵。绿电比例是“用了多少绿电”,绿证是“拥有多少环境权益”,两者可以分离。如果合同不写明绿证归属,发电方可能把同一批电的绿证另卖一次——用户拿了电,却拿不到可用于碳核算的凭证。这在出口企业身上是硬伤。
06绿证不是筹码
谈判里经常出现一句话:“绿证也值钱,算进电价里。”这句话量级不够:
即使按 20 元/张,也只折 0.02 元/kWh。相对 0.2 元/kWh 量级的价差空间,占比不到 10%。它不足以改变谈判结论,只够作为签约时的让价台阶。
所以正确用法是:不要把它算进基准电价,而是把它写成“附加条款”。比如“电价 0.33 元/kWh,绿证按当期市场价单独结算、归用电方”。这样两边都清楚各自拿了什么,也不会因为绿证价格波动(过去两年波动超过 3 倍)影响主合同。
反过来,如果有人拿“绿证能卖很多钱”来支撑项目收益,要看两件事:一是当期实际成交价,不是挂牌价;二是这个项目的绿证是否具备可交易资格(部分直连、自用电量的绿证核发与交易有额外限制)。这两条不清楚,绿证收益就只能按 0 计。
07三个最容易错的地方
目录电价只是电度电费的一部分。可避免成本还要减去基本电费中不随电量变化的部分(如果变压器不退出),再减去功率因数调整、政府性基金等项目。直接用目录电价减通道成本,上沿会虚高 0.06—0.12 元/kWh,谈成的电价看着双方都赚,实际用电方没省到钱,第二年就会要求重谈。
顺序反了。电价谈完,蛋糕分完了,此时再提“比例提到 90%”,新增的投资没有来源,只能从已分好的蛋糕里出——实际就是一方让利。正确顺序是:先定比例口径与所需投资,把这个数放进成本,再谈电价。这样谈出来的价格才是可持续的。
年度匹配在纸面上最容易达成,但用户的实际感受是按月来的——某个月绿电只有 30%,生产部门是要被问责的。如果用户内部按月考核,合同只按年结算,就会出现“合同达标、内部不达标”的僵局。这种情况建议加一条“月度不低于 60%、年度不低于 80%”的双约束,并明确月度不足时可用储能或绿电交易补足。
08下一步
绿电直连三篇到这里收尾。如果项目里还有制氢、合成氨这类可调节负荷,绿电比例的算法会宽松很多——那属于下一个场景。
09口径与引用说明
本文讲方法,数值为演示算例,不构成报价或法律意见:
- LCOE 0.22 元/kWh、投资 6 亿元为陆上风电示例值,实际随造价、利用小时、融资结构变化;IRR 对电价的敏感度按本文算例推导,不同项目不同;
- 可避免购电成本应基于用户实际的电费结构逐项拆解(电度电费、基本电费、力调、基金附加),并区分直连后哪些项目仍须缴纳;
- 绿电比例的匹配口径(年度、月度、逐时)目前尚无统一定义,须以用电方所属客户、认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;
- 绿证价格随市场波动大,本文 10—20 元/张仅用于说明量级,实际按签约当期成交价结算;
- 直连项目的合法性、结算主体、计量方式与环境权益归属须以当地主管部门意见及正式合同为准,本文不构成政策适用性判断;
- 本文的谈判区间、机制对比与逐时匹配在能耀的 XDesigner 中完成,按 8 760 小时计算,输出 15 张财务报表。
10相关阅读
同系列前两篇,以及零碳园区里讲绿电与碳核算口径的那一篇——两处对“比例”的定义可以对照看。